近日,位于广西桂林兴安县的兴安界首骨伤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1人,该岗位的“能力”要求之一为:有代表学校参加过西南赛区CUBA一级联赛的主力队员或西南赛区CUBA三级联赛获得前三的主力队员。由于该岗位条件卡得太死,被网友质疑是“萝卜招聘”。对此,医院方面直接予以了否认,并表示“招聘是真的,因为老板喜欢打篮球”。
从医院直接了当的回应看,基本就可以断定网友“萝卜招聘”的质疑落了空。一般来说,“萝卜招聘”多见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,其具体操作表现为因人设岗:一方面,既要强行卡人,另一方面,又要符合公开招聘的要求,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:应聘条件的设置与岗位要求格格不入,很难不让人疑窦丛生。而在案例中,院方工作人员说的是“老板”而不是“领导”,背后其实自有深意:这家医院,大概率是一家民营医院。
检索相关信息可知,兴安界首骨伤医院确实是一家民办医院,该医院历史上有段时间确实是公立性质,但在2004年实现了改制,并在2020年底正式获评为三甲医院。既然该医院是民办医院,又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提出招聘的岗位是篮球特长生,完全没有遮遮掩掩,即便条件设置得苛刻一点,这也是企业自主用工权的体现。
从法律上看,对于民企的招聘行为,显然适用“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。因此,即便“界首骨伤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”的行为显得很怪,有那么点不符合常理,外人除了当谈资外,其实并没有指手画脚的资格。理论上,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,民企老板确实可以基于自己的兴趣,招聘一些看似不务正业的特定类型人才。事实上,按照该院老板的意思,这家医院此前就已经招了两个篮球特长生。
话说回来,这家医院招聘的虽然是篮球特长生,但对应聘者的专业要求还是聚焦在运动康复的范畴,包括运动康复、体育教育、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,并以运动康复专业优先,这也说明该医院招聘特长生并非完全是为了打篮球、纯粹是“玩”,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:医院工作人员“招聘进来是上班的,偶尔去打比赛”的回应并非虚言。不管打篮球是作为老总的爱好也好,还是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所需也罢,招聘人员时兼顾一下无可厚非。
如果非要挑理的话,唯一真正需要斟酌的是招聘不必限定西南赛区,其他赛区具有同等水平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士,完全也可以纳入招聘的范围。既然是公开招聘,那就范围不妨设置得更大一点,不必因为医院地理位置在西南就自我设限。
回到招聘这一核心议题上,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不牵扯到就业歧视,民营医院设置什么类型的岗位,招聘什么样的人才,既不需要接受公众的审核,更不需要向公众交代,他们需要的是向老板、向背后的投资人交代。
至于网友会错意,质疑“萝卜招聘”,体现的其实是对社会公正的关切,对稀有的公共就业资源被人私相授受的警惕,尤其医院这种与民众健康等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单位,更加容易被重点关注和打量。或许,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通过更加健全的制度设计,杜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聘中可能出现的不公操作。